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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红楼梦》里的戏曲
在清代雍正、乾隆年间,朝廷法令规定,城市乡村,“止许白昼演戏,如深夜悬灯唱戏,男女拥挤,混杂喧哗,恐致生斗殴、赌博、奸窃等事”,倘违禁浈夜戏,将为首之人杖一百,不行在拿之地方保甲杖八十,地方文武各官不实力奉行,罚体一年。封建卫道者们,也大肆提借朱门富户勿演夜戏,因为,演夜戏,一则“宵小滋我,来机奸盗";二则“了弟放伤,风俗极陋”;三则灯烛不慎,易起火灾国。
很明显,上至清政府,下至封建卫道者,之所以要禁演夜戏,就是力图维护封建礼教,从而维护封建秩序。
其实,在那时,城市乡村仍常演夜戏,如京师戏园,在需降节后,待设夜座(《谐京岁时纪胜》)。朱门窗户,更过着夜夜元宵的享乐生活“蛾泪成堆更燕膏,酒瓶卧墙仍顷酿,笙歌酣倚赏花亭,灯光醉归邀月舫"(赵兴《青山庄秋》)。 贾府演戏,常常是早日场或者正日场,有时也演个全夜场,演出时间都很长。而且演的戏,又都是小戏、折了戏,如《刘二当衣》、《山门》之类,所以,一场戏自然可以演十多出了。
贾府太太、小姐们看戏,都有丫头伺候,尤其贾母,还可“歪在榻”,由丫头捶腿。她们兴头高,就多看看:不高兴看,就歇息去。因此,即使演出时同长,她们也不会受累的。这一切,正是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反映。从上面介绍的清代戏卤演出情况,就可以得到证明。今天读者,了解到这个历史情况,对《红楼梦》中贾府演戏往往有十余出之多,就不会感到惊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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